啦阿镇乡镇杂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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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阿镇供水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 发布时间:20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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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切实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啦阿镇《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按照从严从简、总量控制、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予以修订完善,促进公司公务接待支出全面压缩,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和所有二级单位,公司社团法人持股的荆襄供水有限公司、公司控股的避暑山庄国宾酒店、杨树港污水处理厂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

第四条  建立健全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机关公务接待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二级单位公务接待由其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需按季度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下属二级单位需按季度向分管领导和财务审计处报告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公司财务审计处负责对机关和二级单位公务接待进行监督,按季度对二级单位公务接待实施专项审计。

第五条  机关各处室和各二级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机关公务接待费由财务部门年初制定年度预算,提交办公会讨论确定,预算总额每年按一定比例下浮,非特殊情况年度预算不予调整预算开支由办公室控制使用,归口管理。公司所有二级单位业务费额度在经济目标责任书中核定。

第六条  公司外出公务活动需通过办公室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公务外出要实行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和人员数量,禁止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交流、考察调研,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外出住宿以标准间为主,费用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第七条  机关各处室接到接待任务后,需凭业务单位公函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履行审批手续后再到办公室领取接待联系单,然后到指定签约酒店接待。同城单位客人原则上不安排就餐。

第八条  机关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避暑山庄国宾酒店。

第九条  办公室在安排公务接待时要根据参加人员数量确定就餐标准与酒水标准,应安排以本地特色菜为主的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第十条  业务单位客人10人以内(包括10人)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一条  所有公务接待费必须由签约酒店授权人前来结算,公司内部人员不得代为办理。

第十二条  所有公务接待费必须附公函、当次发票和接待清单(办公室就餐联系单、陪客人员名单、菜单),否则财务审计处不予结算。

第十三条  办公室在对各处室(单位)制定经济目标责任书的过程中要采用奖惩机制。对超过接待标准的加倍处罚,对节余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奖励,鼓励各处室(单位)厉行节约。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有关于公务接待费的规定同时废止。